备案格式-甘肃张家川: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

2022-03-29 11:46:21

本网讯 年来,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甘肃省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文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文件“三统一”制度,完善备案审查程序,全县备案审查准予备案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文件5件,均向天水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报备及时率、合格率达到100%,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和涉法事务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聘请政府法律顾问3名,要求21个政府工作部门和15个乡镇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各乡镇、各部门都确定了本乡镇、本单位具有一定法律基础的人员担任法制审核员,在规范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制员的专业优势,严格审核把关。县政府实行政府行政规范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严格按时限和格式要求报送备案,同时,对县政府部门报送备案的行政规范文件严格审查,确保了政府和部门制定的规范文件合法、规范。

健全制度源头规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将行政规范文件清理、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把清理、制定、备案行政规范文件作为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进一步建立健全规范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合法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期制度、定期评估清理等制度,县政府行政规范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进一步提高。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把关提高质量。在行政规范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方面,凡是县政府及政府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文件,严把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评估清理等七个关口。

科学立项,每年下发报送行政规范文件立项的通知,对各部门报送的项目进行必要、可行论证,有效防止政府规范文件过多过滥和随意出台问题。

认真起草,要求起草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法律、业务知识丰富、文字表达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起草送审稿。对送审稿存在照搬照抄、结构混乱、内容不具体明确、文字表达不规范的退回要求重新起草。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利益重大事项的行政规范文件,县司法局主动提前介入,认真调研,由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征求意见,确保文件质量。

严格审查。把合法审查放在首位。逐条逐句查找法律、法规依据,严格规范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力求文件结构合理,逻辑严密,内容具体,表述规范,具有可操作。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后由县司法局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

集体决定。县政府制定的每一件行政规范文件都必须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会议审议时,由县司法局就草案的起草、审查情况进行汇报,会议审议后作出决定。

公开发布。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文件都由制定主体发文,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按时报备。严格按照要求,确定专人承办规范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张家川县现行有效的《张家川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张家川县质量奖实施办法》等5件行政规范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全部予以报备,报备率、及时率均达到了100%,做到了应备尽备。在报备同时,通过文件和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县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规范清理。张家川县司法局组织专人对出台的行政规范文件集中进行清理,按照“废止、保留、修改”三个类别开展工作,照规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清理结果上报天水市司法局。同时,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涉及产权保护的规章规范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竞争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所有规范文件履行公竞争审查程序进行了清理。对全县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清理,不存在不符合、不衔接、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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