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观察:女子从药店购药自杀未果,向药店提起索赔之诉

2023-06-22 12:03:45


【资料图】

活在世上,很多人可能有一个共识,就是“众生皆苦”,然而毕竟生命宝贵,不可轻言放弃。

在很多选择结束生命的人当中,很多会到药店购买处方药,有的药店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违规提供一些未经医师批准不得售卖的药品。

近日,北京一女子到某药店购买药物,并将药物整瓶服下,最终自杀未果,但因超量服用药物导致身体受到损害。事后,该女士以药店违规售卖处方药为由,将该药店诉至北京西城法院索要赔偿。

北京西城法院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药店在销售药品时确有违法行为,但与该女士服药自杀故意造成的身体损害无法律层面的因果关系。最终驳回了该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

在看到这则消息后,律师表示,该女子是以侵权责任为由,认为药房存在过错起诉药店进行赔偿。因此,在诉讼过程中,该女子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药店非法售卖处方药、该药导致了自己身体损害、该损害结果与药店卖药给她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药店存在过错。

在诉讼的过程中,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将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本案中,药店确实存在违规售卖处方药的行为,但是,药店卖给她的药是用来治病而非要命的,药店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同时,任何药品都会有详细的说明书,也会注明正确的用药禁忌和服用量。女子没有按照正确的用法用量服用药物,才是造成她身体健康受损的直接原因。据此,药店没有过错且女子的损伤和药店卖药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该女士的诉求,药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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