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县人民检察院运用远程提讯系统 助力监所疫情防控

2020-04-27 16:20:50

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我国,全国人民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共同面对这场没有硝烟的特殊斗争。“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发生以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泽多多次就监所疫情防控工作召集院班子会议,科学部署防控措施,要求利用现代化办案手断,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对在押人员进行讯问,避免外来人员与看守所人员传播疫情的隐患,防止交叉感染,确保看守所在押人员安全。

一是做好系统调试,确保系统运行稳定。院技术人员加强对远程提讯系统的日常维护,确保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运行稳定,在开展远程提讯前做好视频的调试工作,确保图像清晰,声音正常。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远程提讯过程中,院技术人员强化过程保障,及时关注远程讯问中的设备状态,保证画质声音的清晰流畅,同时对讯问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制作刻录光盘,全程流痕,使整个远程提讯过程“阳光透明”,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三是做好技术人员自身疫情防控工作。院党组安排专人负责远程提讯系统的连接保障工作,要求技术人员做好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报备,做好自我“隔离”,简化工作流程,不得进入看守所与在押人员和看守所民警接触,全程佩戴口罩、手套,通过自身防控,筑牢疫情“防火墙”。

截止目前,先后有石渠县检察院、石渠县法院、炉霍县公安局及部分律师开展远程提讯工作近40余场次。通过远程提讯系统的使用,不但杜绝了看守所在押人员在疫情期间与外部人员的接触,有效保障了在押人员安全,还提高了办案效率,彰显了智慧检察建设在检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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