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路街道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号公告

2020-02-07 14:41:11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办事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出行和小区封闭式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人员管控

辖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自2020年2月8日起,每户家庭由所在物业公司配发一张出入证,每天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出入证(两证缺一不可)上街采购生活必需物资(时间为早7:00到中午12:00),中午12点后不得外出。所有外出人员下午7:00前必须返回小区,确因工作需要深入一线的工作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开具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时间证明可在晚7:00后进入小区。

二、车辆管控

车辆只出不进,自2020年2月8日起,郑州路街道各社区(居民小区)居民车辆(含四轮电瓶车)只出不进,确因工作需要深入一线的工作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开具的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证明(个人因工作使用车辆),车辆可出入小区。

三、其他事项

1、各小区要严格人员管控,非本小区人员禁止入内,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如发现异常,控制出入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

2、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不要扎堆聚集,人与人之间保持1.5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逗留。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要用纸巾或手肘遮挡口鼻。

3、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等可疑症状,应及时与所辖社区工作人员联系。

4、各社区、办事处工作人员要切实履行分包责任制,严格履职尽责,履职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

5、该项管理工作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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